近期,淮安市侨联与淮安市侨办、市政协港澳台侨委等涉侨部门在共同调研的基础上,就进一步落实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政策向市政府提出了建议。这是自2006年4月淮安市政府委派市侨联拟定、并由市委市政府颁发的《淮安市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暂行办法》后,淮安市涉侨部门的首次具体建议。
涉侨部门建议市委、市政府进一步重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工作。涉侨部门共同指出,《淮安市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暂行办法》颁布实施已近三年,全市社会经济取得了新发展,侨情出现了新变化,涉侨工作有了新问题,建议对《暂行办法》进行修订完善;希望由市财政拨款,建立全市困难归侨侨眷帮扶专项基金,各县区也应根据《办法》要求,按照各自情况建立相应基金;希望尽快落实省财政厅、省侨办、省侨联2006年联合下发的对城市企业退休归侨的定额补助政策。
涉侨部门建议市委、市政府进一步重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工作。涉侨部门共同指出,《淮安市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暂行办法》颁布实施已近三年,全市社会经济取得了新发展,侨情出现了新变化,涉侨工作有了新问题,建议对《暂行办法》进行修订完善;希望由市财政拨款,建立全市困难归侨侨眷帮扶专项基金,各县区也应根据《办法》要求,按照各自情况建立相应基金;希望尽快落实省财政厅、省侨办、省侨联2006年联合下发的对城市企业退休归侨的定额补助政策。